<信報> 善用保單應對移英高額稅務

面對英國「全球徵稅」的複雜體系,尤其是高達40%的遺產稅,許多準備移民英國的香港家庭都感到無所適從。然而,只要善用合適的金融工具,便能合法地遞延甚至減免稅項,實現財富的順利傳承。其中,離岸人壽保單在英國稅務享有獨特的優勢,成為專業人士常用於稅務規劃的核心工具。
離岸人壽保享獨特優勢
在英國,直接持有股票、基金等資產,每年產生的股息或利息收入都有機會繳納稅項,這會削弱資產的複利增長效果。
而把資金投入人壽保單,保單內的所有投資收益及紅利都可以享受「滾存效應」。只要資金保留在保單內,沒有提取出來,無論增值多少,都毋須即時為這些收益繳納英國的資本增值稅。資產可以在一個稅務遞延的環境中持續增長,實現最大的複利效應。
然而,投保人一旦從保單提取款項,甚至退保,全數取回資金,提取的款項則有機會列為個人收入,或會被徵個人入息稅。
年取5%金額 免即時觸發稅項
不過,英國稅法當中有一項特別規定,名為「5% rule」,保單持有人只要每年從保單中提取不多於已繳總保費5%的金額,便不會即時觸發稅務事件。這5%的限額可持續使用20年,未使用的額度更可累積到下一年,為移英初期的生活開支提供了極大的財務靈活性。
如果投保人的保單是在移英前已生效,更可享用另一個稅務優勢──「年期分攤」(Time Apportionment Relief)。假如投保人大額提取款額,或是完全退保,保單增值部分便需要徵稅,這容易令投保人跌入較高稅階。
但在「年期分攤」之下,增值部分只會計算在英的時間。例如投保人的保單已生效10年,但在一年前才移民英國,今天退保,扣除本金後可取回100萬元,理論上其收入已達到最高稅階45%。但在「年期分攤」後,由於投保人留英時間只是保單生效期的十分之一,故課稅部分只須計10萬元,如沒有其他收入,扣除免稅額後便有機會不用交稅。
保單的稅務優勢還能體現在遺產稅規劃上,在英國的全球徵稅原則下,英國稅務居民離世後,全球資產都須支付40%遺產稅。但原來因受保人離世而作出的保險賠償金額,無論是儲蓄類保單,或是如意外、定期人壽等保障類保單,均不用徵英國稅項。
雖然英國沒有贈予稅,不過,若資產轉讓給親人時有增值,例如物業或股票,則有機會就增值的部分支付資產增值稅。假如是保單,保單持有人於在世時轉名給親人,只要不提取當中的金額,便不用支付資產增值稅,資金更可繼續在保單內滾存。
由於英國稅務複雜,加上每個人的財務狀況都不盡相同,上述的資料僅供參考,建議移英讀者們有需要,還是找專業的財務或稅務顧問作諮詢,量身定制最適合您家庭的稅務與傳承方案。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廿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本文/視頻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原文刊登於2025年11月22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善用保單應對移英高額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