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火災賠償啟示 求人不如求己

踏入2026年,在此祝各位讀者新一年事事順利,闔家平安!尤其在2025年底發生的一場「世紀火災」,燒毀了無數家園,這句「平安」對一眾港人來說,更加切實期盼。事發至今,宏福苑善後工作仍在進行,各界慷慨解囊,迅速籌得逾30億元支援受影響居民及協助重建家園;而保險公司亦大多採取「特事特辦」態度,迅速作出理賠,以解災民燃眉之急。
根據保監局數據顯示,宏福苑火災發生後3星期,保險公司作出賠付金額超過了2.57億元,當中一般保險佔大多數,即家居保、個人意外、醫療等,有34間保險公司涉及理賠,共涉1038宗理賠個案,賠付金額為2.04億元。至於終身人壽、醫療、危疾等壽險保單,也有逾百宗賠償個案,涉及金額4150萬元,另有40宗仍在處理中,估計賠付金額也達1180萬元。
雖然整體賠償數字看似龐大,但只要將其拆分計算,便會發現一個核心問題:平均每宗個案的賠償金額其實極低,反映市民的保障普遍嚴重不足。
投保額不足 賠付杯水車薪
首先,在佔最大比例的家居財物等一般保險方面,2.04億元賠償分攤於1038宗個案,計算後平均每宗僅賠付約19.7萬元。對於一個因火災而家園盡毀的家庭而言,這筆錢要應付重新裝修、購置全屋傢俬電器及個人財物的損失,顯然是杯水車薪。這證明很多投保人可能只購買了最基本的保障,其保額遠遠追不上實際資產的價值。
其次,在人身傷亡及健康相關的壽險方面,將已賠付的4150萬元和處理中的1180萬元相加,總額約為5330萬元,涉及個案超過140宗。計算得出平均每宗賠償金額不足38萬元。作為家庭支柱不幸身故後的家庭應急資金,在今天香港的物價和醫療成本水平下,這筆金額的作用相當有限,根本無法支撐一個家庭「重過新生」。
總結而言,這些數據揭示了市民「有買保險」與「保障充足」之間的巨大落差。面對重大災難時,單靠這點賠償金,絕大部分受影響的家庭都難以回復正常生活,這也突顯了審視並規劃足額保障的迫切性。
險企按規辦事變公關災難
據悉,由於今次屬「災難式」的意外,不少保險公司都願意以Total Loss(全損)為原則作出上限賠償。
然而,筆者亦從網上得悉,有些保險公司初時選擇「依正條款」辦事,堅持跟足理賠流程,要求投保人呈交家居財物相片及單據,然後逐個細項作理賠審核。
有全屋被燒毀的投保人,家居保保額上限是120萬元,最後只獲賠24萬元。結果事件在網上被公審,該保險公司未知是否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最終也作出賠120萬元上限的決定。
事實上,在保險合約精神下,保險公司跟足規矩辦事本來無可厚非。可是因為今次火災已成為國際焦點,若保險公司能在理賠上爽快賠出上限,解決災民燃眉之急,做法自然贏盡各界掌聲。相反,堅持按規矩辦事的公司,則被公審指摘為「絕情」,令品牌聲譽受損,最後亦無奈要低頭行使最大酌情權。
宜未雨綢繆 常備應急錢
從另一個角度看,因為這場「世紀火災」太慘烈,令到全城動容,受影響災民因而獲得各界幫助,不但保險賠足,也有政府津貼,以及有社會的慷慨解囊。然而,殘酷的現實是,其實每天都有人和家庭因不同原因陷入絕境。
可能有些家庭的經濟支柱突然患上罕見癌病,藥費每月10萬;可能有自僱人士因意外受傷手停口停;可能有獨居長者家中電線短路火燒連環船,但因為只是個別事件,上不了頭條新聞。
這些受害者感受到的痛苦、徬徨與無助,其實與宏福苑災民無異。但因為他們的遭遇「不夠注目」,得不到大眾關注,沒有KOL為他們發聲,自然得不到社會和政府的額外支援,也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特事特辦」,他們只能獨自解決困境。所以,結論還是那句老生常談:「求人不如求己。」
沒有人想當上「世紀悲劇」的主角,然而世事難料,一旦悲劇真的降臨,能救你的,往往只有你自己早前做好的保障準備。平日做好自身的風險管理,買足夠且合適的保險,仔細看清楚每一條條款,儲備好應急基金,才是最實際的自救之道。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廿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本文/視頻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原文刊登於2026年1月10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火災賠償啟示 求人不如求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