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社媒充斥標題黨 提防保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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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機不離手的年代,不少港人都習慣透過Instagram、Facebook或小紅書等社媒吸收理財資訊。然而,當你在動態消息中看到標榜「回報極高」、「短期升值」或「買保險送禮品」的宣傳帖文時,便要提高警覺,提防當中的「糖衣陷阱」。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在最新《監管通訊》中,特別關注保險產品於社交媒體上的推廣方式。保監局指出,偶爾會接獲關於個別保險中介人或保險人於社交媒體推廣保險產品的投訴,如發現帖文具誤導性,會主動聯絡相關人士,要求停止及移除有關內容;如拒絕配合,便可能面對紀律處分。
監管人員有時更會「喬裝」成潛在客戶,點擊帖文連結了解詳情,查看推廣過程中有否其他明顯不合規行為。這反映社交媒體絕非監管真空,任何一則公開帖文,都可能成為日後合規審視的對象。
身處資訊爆炸的網絡世界,發文者要在海量內容中吸引人注意,往往語不驚人誓不休,以求博取流量和點擊。然而,若在推銷受嚴格規管的保險產品時使用誇張、片面甚至失實的手法,便可能誤導公眾。保監局在通訊中列舉了3類值得業界及消費者警惕的問題帖文。
誇大回報 投保送iPhone吸睛
第一類:不平衡方式展示「非保證高回報」
有些帖文利用圖表,誇張顯示某項非保證收益在一段期間內可倍數增長,甚至以欠缺平衡風險說明的方式,將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作比較。部分帖文更選擇性突出保單第一或第二年的「分紅實現率」,卻沒有同時交代較長期的表現或其他足以讓客戶理解整體情況的資料。
保監局指出,若以這種方式吸引消費者注意,而忽略較長期的實現率及相關風險,便可能完全誤導客戶對產品回報水平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推銷者若只放大潛在回報,卻對風險、限制及重大除外責任隻字不提,即使事後才向客戶補充解釋,也未必能消除帖文早已形成的先入為主印象。
第二類:濫用「個人見證」
有些發文者會大談自己購買某保單後如何獲益,試圖利用「別人都買」的心理,令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同樣適合自己。事實上,每個人的財務狀況、家庭責任、保障缺口、風險承受能力及投保目標都不同,適合別人的產品,未必適合自己。
這類個人見證本身未必違規,但若欠缺足夠背景、風險說明及適用條件,便可能具有潛在誤導性。保險中介人的核心工作,是先了解客戶需要,再建議合適方案,而不是先推銷某一份產品,再找理由說服客戶購買。
第三類:以名貴禮品作招徠
例如「買保單送iPhone」等宣傳,容易將消費者的注意力由保單保障、條款、風險及適合性,轉移到眼前的禮品。保監局曾批評這類以免費iPhone作招徠的帖文,屬於可能以分散注意力方式推銷保險的做法,不利客戶就真正的保險需要作出知情決定。
根據《送贈禮品指引》(指引25),保險推廣活動不應該讓禮品喧賓奪主,或分散客戶對產品本身的注意力。禮品的價值、推廣方式及展示安排,均必須要符合相關指引及保險公司的內部合規要求。
換言之,送禮不一定當然違規,但不能將禮物放得極大、保單資料卻小如螞蟻;更不能令客戶因為一部手機,而忽略最核心的問題:這份保單是否真正適合自己?條款、風險及供款責任是否已經了解清楚?
根據保監局要求,在社交媒體推廣保險產品,必須符合「公平、清晰且不具誤導性」的基本原則。
帖文必須提供平衡觀點,保障與利益不得較風險及重大除外責任更為突出,並須以客戶容易理解的語言呈現。推廣內容亦應提供足夠資料,協助客戶作出知情決定,並只面向適合該類保險產品的目標客群。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則帖文都要獨立符合相關要求。不能在一則帖文大談高回報,然後在另一則帖文才補充風險;也不能以「詳情請私訊」作為不在公開內容中提供基本平衡資訊的藉口。
中介發文前 宜代入顧客視角
作為專業理財團隊,除了嚴格遵循主事人的社交媒體政策外,團隊內部亦應建立清晰的審批及監察制度。哪些產品適宜在網上推廣、哪些產品因條款複雜而不宜以短帖文介紹,都應採取風險為本的方式審慎處理。
發帖前,顧問應從客戶角度問自己:若客戶只看到這一則帖文,會否誤解產品的回報、風險或保障範圍?若答案不是完全肯定,最穩妥的做法便是不發,或先修改至符合專業及合規標準。
社交媒體可以幫助大眾更方便接觸理財資訊,但「易看」不等於「適合」,「高回報」更不等於「低風險」。消費者面對任何網上保險推廣時,應先查核中介人牌照及委任關係,要求對方清楚解釋保單的重要條款、非保證利益、主要風險及除外責任。
如仍有疑問,最穩妥的做法,是直接向保險公司查詢,或尋求專業理財顧問的意見,為自己拆解條款,避免因一時貪圖方便或小禮品,而付出昂貴學費。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廿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本文/視頻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原文刊登於2026年8月1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社媒充斥標題黨 提防保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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