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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中風獲危疾賠償 須符時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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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January 2021

「危疾定義大解構」系列不經不覺已寫了3期,曾先後探討主動脈手術、癌症及心臟病的理賠細節。有留意本欄的朋友詢問筆者,何時會探討都市三大殺手之一的中風?今期就正正輪到這隱形殺手。

中風發病往往極為突然,無論是「塞血管」(腦梗塞)還是「爆血管」(腦出血),都會對大腦神經細胞造成破壞,嚴重影響患者的活動能力、語言甚至認知功能。很多人以為,只要經醫院磁力共振或電腦掃描確診為中風,保險公司便會爽快地開出100%嚴重危疾的理賠支票。然而,現實往往比想像中複雜。

翻開市場上4間主流保險公司的危疾條款,會發現對中風的基本定義,大致都是必須由任何腦血管病發事件(包括腦組織梗塞、腦出血及腦栓塞等)引起,並導致神經系統功能受損。此外,所有公司都要求診斷必須由腦神經專科醫生確定,並以電腦掃描或磁力共振等影像技術作為客觀證明。

神經功能障礙持續最少4周

既然確診了,為何還會有賠與不賠的爭議?魔鬼細節在於「神經功能受損」背後的「時間要求」。中風後,患者通常會出現手腳乏力、面部神經麻痹等症狀。不過,這類症狀往往要持續一段時間,始能符合嚴重危疾的門檻。

4間保險公司中,有3間的標準相對客觀清晰,要求神經功能障礙必須持續最少4星期或28日,並由專科醫生在發病4星期後進行身體檢查確認。只要一個月後症狀仍在,理賠通常就能順利獲批。

然而,另外一間保險公司的條款極度嚴苛,明文規定中風必須導致「永久神經機能缺損」。在醫學昌明的時代下,許多中風病人把握到黃金期進行適切的復健治療後,活動能力都有機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如果在發病初期或首幾個月,醫生認為患者的病情有進步空間,未必會在醫療報告上斷言其神經缺損屬於「永久性」,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引用這條「擋箭牌」來延遲甚至拒絕賠償?相比起客觀的「最少4星期」條件,「永久」一詞無疑把理賠的門檻大幅拉高。

「小中風」列不保事項

除了上述的時間陷阱外,還要留意條款中的不保事項。在4間保險公司中,有兩間公司特別在條款中排除了「由影像學發現的無症狀性腦中風」或「經掃描發現的異常而沒有明確相關臨床症狀」。這意味着,如果在恒常體檢的腦部掃描中,醫生發現了你曾經有微細的血管梗塞痕跡,但你日常完全沒有中風的病徵,如手腳無力,這類情況極大機會不獲賠償。

此外,幾乎所有保單都會把「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俗稱小中風)列為不保事項。TIA的症狀與中風相似,但通常會在24小時內完全消退,不會造成大腦永久損傷。同時,若血管疾病只影響眼睛(如視網膜梗死)或前庭系統(影響平衡),亦不被歸類為受保的腦中風。

歸根究柢,挑選危疾保障絕不能單憑保費平貴作出決定。理賠準則愈客觀清晰、不保限制愈少,對投保人才愈具真正的防護能力。作為精明的消費者,簽單前務必多看一眼條款定義,別讓「永久」這種嚴苛的主觀字眼,成為康復路上的絆腳石。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廿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本文/視頻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原文刊登於2026年3月7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中風獲危疾賠償 須符時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