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內地富戶境外稅務三大誤解

隨着全球稅務透明化的推進,以及「共同滙報標準」(CRS)全面落實,內地高淨值人士的海外收入「無所循形」,有關申報成為許多內地人士關注焦點。筆者亦收到不少內地客戶諮詢,往往離不開:「我拿了外國護照是否就不用在中國交稅?」、「買香港保險是否可以避稅?」、「離岸信託是否絕對保密?」。
作為理財顧問,筆者必須釐清當中的法律界線,協助客戶在合規前提下進行財富配置及傳承。所以今次就談談大眾對內地稅制的常見誤解。
須釐清國籍與稅務居民概念
誤解一:有外國護照就不用交內地稅?
許多高淨值人士以為只要持外國護照或拿到香港身份證,就可自動「脫籍」,再不是內地稅務居民,毋須向內地稅務局申報全球收入。
然而,大家必須了解,國籍及稅務居民是兩個概念,就正如在香港出生的港人,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但只要在內地工作,並逗留超過183天,也是屬於中國稅務居民,須就國內收入向內地稅局報稅。同樣地,中國公民持有境外護照,絕不代表自動成為非中國稅務居民,還需視乎其他因素。
事實上,根據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稅務居民除了考慮居住天數,即居住滿183天之外,還要看「住所標準」。「住所」並非單指在境內有物業,而是指因戶籍、家庭或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例如,李先生前往新加坡創業,但他的太太和子女都留在內地生活,他計劃兩年後回國。在這種情況下,李先生雖然長駐在新加坡,理論上是新加坡稅務居民,不過因他的家庭仍在中國,所以中國仍被視為他的「習慣性居住地」,他仍有機會是中國稅務居民,需就其全球收入(包括新加坡的收入)向中國報稅。
這裏需特別注意一個關鍵點:對於未註銷中國戶籍的個人,稅務機關極有可能直接認定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從而判定為中國稅務居民並對其全球收入徵稅。國籍(護照)的改變並不能自動消除基於「住所」的稅務居民身份。
CRS落實 離岸信託難再瞞資產
還有一種更複雜情況,就是有些企業家已把業務甚至家庭安排都移至國外,不再是中國稅務居民,但若把中國境內資產轉移,即使在境外收款,相關交易也有機會在中國產生納稅義務。
誤解二:離岸信託可隱藏海外資產?
過去,離岸家族信託被視為隱藏資產的終極工具。但在CRS架構下,這層面紗已被揭開。
若信託賬戶被識別為「須申報賬戶」(Reportable Account),金融機構會將相關資訊交換回賬戶持有人稅務居住地的稅務機關。離岸信託的設立人、保護人、受託人,甚至受益人,通常都會被識別為「控制人士」,其金融賬戶很大機會被列為交換資訊。因此,依賴信託架構來實現「資訊隱藏」的時代已經終結。
當然,資訊交換不等於自動徵稅。信託資產是否須繳稅仍取決於很多條件,這需要專業稅務顧問進行個案分析及詳細的稅務規劃,包括信託結構和信託契約的詳細條款、分配如何進行等,而非簡單地認為「信託等於免稅」。特別需指出的是,在中國現行稅制下(暫未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信託資產的置入(設立階段)通常不直接產生中國稅負。關鍵的潛在稅務觸發點在於信託存續期間的收益產生(如股息、利息)及最終向中國稅務居民受益人分配利益時,該等分配可能構成應稅所得,須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偶然所得」等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誤解三:香港保險免稅且毋須申報?
在CRS層面,凡是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約(如儲蓄分紅險、終身壽險),均屬於須進行資訊交換的範疇。至於定期壽險(Term Life)等無現金價值的產品,一般可獲豁免。
所以理論上,內地稅局是有機會知道中國稅務居民在香港購買的分紅保險現金價值,至於是否須就此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這要根據保單收益的具體性質分析。按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對應稅所得的正面列舉,目前實踐中對於人壽保險的「身故保險金」通常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然而針對保單的「生存收益」,如儲蓄分紅險的紅利、滿期金、年金、保單現金價值增值及退保差價等,其稅務處理尚無全國性統一明確規定,存在政策不確定性,絕非坊間所說「絕對免稅」。
香港保險收益非「絕對免稅」
現行稅法未明文規定海外保單收益須列入徵稅範圍,但稅法中有一個「兜底條款」──「個人取得的所得,難以界定應納稅所得專案的,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因此,香港保險收益徵稅仍存在不確定性和灰色地帶,絕非坊間所說「絕對免稅」。
有些中國稅務居民購買保單,但用海外公司支付保費,此舉其實不能避免徵稅。事關從稅務角度,海外公司為股東支付保費,有可能視為股東借款,不過,如超過一個納稅年度未還款,則有可能被視為股東從公司取得分紅,從而觸發20%的個人所得稅。若然用海外公司直接購買並持有保單,實際也是公司股東或家人獲益,這情況也無法進行稅前抵扣,也有機會要徵個人所得稅。
總結來說,在全球稅務透明化的今天,依賴「資訊不對稱」來避稅的時代已經結束。高淨值人士在進行境外資產配置時,應摒棄「隱藏資產」的舊思維,反而應該尋求專業稅務顧問協助,釐清稅務居民身份,梳理資產持有架構,做好風險對沖及財富傳承規劃,才是持盈保泰的長久之策。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本文/視頻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原文刊登於2025年12月13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內地富戶境外稅務三大誤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