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保單持有人過身 是否需遺產承辦?

早前某大電視台播出一宗保險投訴,值得與各位讀者分享。話說事主的父親多年前為她及她的姐姐各買了一份連醫保的儲蓄壽險,保單持有人是父親,由於當時兩姊妹仍未成年,所以不用簽名,她們對保單的事也毫不知情。直至2023年父親離世,已成年的事主要幫忙處理遺產承辦,始發現兩份保單的存在。
由於父親在該保險公司也有其他保單,事主便連同父親的死亡證,到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惟她與姐姐的保單,受保人並非父親,故保單仍然生效。之後她收到保險公司交保費的訊息,原來兩姊妹的保單屬20年期供款計劃,還有幾年才付清。當時負責這兩張保單的代理人主動聯絡事主,稱可以為她檢視保單,看有否需要升級其他計劃。事主便乘機問,由於保單持有人仍是父親,保單是否需要辦理遺產承辦?而代理當時卻稱不需要,只要一直交保費便可。
再過一年,事主由於太忙,一時忘記交保費,她再收到保險公司訊息,稱會用保費貸款形式支付保費,年利率達8厘,令她大吃一驚。她再聯絡該名代理查詢,卻沒有得到回覆,於是直接打電話到保險公司客戶服務部,但職員以事主並非保單持有人為由,不能向她透露太多保單細節資料。
新單未必有自動轉換功能
更令她氣憤的是,該公司稱從不知道父親已經過身,但事實上父親的其他保單已完成理賠。而事主要為她與姐姐的保單退保或做其他保單更改,則要經遺產承辦,這又與代理說的有所不同。最後事主親自到該公司的客戶服務部詢問,職員又說可以為她們更改保單持有人,令到事主非常混亂。
一般而言,大部分保險公司的保單,尤其是舊式保單,都會有一個條款,假如受保人未成年,到18歲成年後便會自動將保單持有人轉為受保人。手續上,保險公司會寄出轉換保單持有人的文件予受保人,受保人只要簽回便可,此舉目的一來是要知會受保人,二來是要採集受保人的簽名樣式,方便日後辦理其他保單手續,皆因當年投保時,小朋友是毋須在申請書簽名的。
惟每間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及行政政策未必一樣,所以上述安排亦有機會出現差異。尤其近幾年推出的保險產品,未必會有自動轉換保單持有人條款,因為保險公司發現有很多受保人未必會寄回轉換保單持有人的文件,加上現在很多小朋友18歲仍然在讀書階段,有些父母擔心孩子未有足夠獨立理財能力,反而要求保險公司將保單持有人轉回父母,於是新型保單大多是保單持有人主動要求下才會轉名。
受保人及受益人提款難受理
因此,若上述個案的事主所買的保單沒有自動轉換保單持有人功能,雖然事主是受保人,但始終不是保單持有人,在處理保單事務確實會綁手綁腳。事實上,因為保單同時涉及受保人及受益人的個人利益,故保險公司也會接納受保人或受益人繳交的保費。所以個案中的事主繼續繳交保費延續保單,也是合理的做法。
然而,若要進一步從保單提款,或是更改受益人,則必需由保單持有人提出。上述個案中,由於保單持有人已經過身,就算受保人仍然在世,仍需經過遺產承辦,再由相關遺產受益人去辦理轉保單持有人的手續。但要留意,新保單持有人必需是遺產受益人,而非保單的受保人或受益人,這又牽涉到其他問題,下期再為大家探討。
作者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廿多年,擁有15個專業資格的11本暢銷書作家。現職某大保險公司高級資深區域總監。
(原文刊登於2025年8月2日 信報 <保險解碼> — 《保單持有人過身 是否需遺產承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