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專欄
W Channel
Timeline
Contact Wave
<信報> 楊明打甩醉駕 車保便可賠?

近日一宗頗矚目的案件,再次引起了客戶對車保的關注。藝人楊明去年在山頂駕駛私家車時失事鏟上行人路,其後被落案控告三條罪,分別是「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

楊明原本承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罪名,否認其餘兩罪。唯事件峰迴路轉,楊明上庭時反口不承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此罪,最終法庭就「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一罪,裁定楊明罪名不成立,另外兩罪再擇日重審。雖然兩罪是否成立,目前仍屬言之尚早,但幾可肯定楊明已打甩醉駕罪名。

賠償覆蓋不小心駕駛

熟悉保險的朋友都知,車保也有不保事項,醉駕便是其中之一。其他常見不保事項還包括藥物駕駛、非法賽車、蓄意毀壞及商用車輛卻未買商業車保等等。

我其中一位客戶朋友得悉楊明案的裁決後,好奇問:「現在楊明間接打甩了醉駕罪,但仍有『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兩罪未判。假如楊明有買汽車全保或第三保,而另外兩罪又不成立,這就是意外一宗,保險公司九成要賠償意外中汽車以及政府欄杆等其他財物損毀。惟如果另外兩罪部分或全部成立呢?在不小心駕駛罪名之下,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賠償呢?」

這客戶問了一個相當好的問題,因為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都不會保犯法行為,所以很多人都以為,如果司機被判不小心駕駛罪,保險公司一定不會就事件中引起的損失賠償,這其實大錯特錯,汽車保險是有機會對不小心駕駛個案作出賠償的。

舉個例子,司機A駕駛途中看到有人衝出馬路,急煞停車,尾隨的司機B收掣不及,兩車因而相撞。如果事件不能庭外和解,要報警求助,此情況下,司機B有機會因為跟車太貼,被控不小心駕駛,惟不論罪名是否成立,司機B所買的第三保,很大機會就司機A座駕的損失作出賠償。

由此可見,車保是否會賠償,主要是考慮司機及肇事車輛是否在安全及正常用車的情況下而引起交通意外。由於司機B並非蓄意撞向司機A,就算司機B開車有疏忽而引起不小心駕駛,也不足以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視乎司機及車輛狀態

說回楊明的個案,幸好今次意外未有造成人命傷亡,未涉及刑事檢控。但賠償與否,保險公司會衡量法庭的判決、當事人的駕駛狀態、肇事車輛狀況以及現場環境,去決定是否作出賠償。就算楊明另外兩罪都成立,不小心駕駛的原因是什麽?至於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是哪一塊光度不足?是車頭玻璃還是車門兩邊玻璃?光度是否足以影響到開車?這些都是保險公司賠償的考慮因素。

以上訊息,暫時在新聞報道上還未看到,故不能就此判斷。以上是一般準則,但個別保單條款是有分別的,故最好還是向保險公司或中介人查詢。最後提醒各位讀者,當有交通意外發生時,若不能私下和解,便不能承認任何責任,以及應盡快通知你的保險公司。

(原文刊登於2021年4月17日 信報<保險解碼>楊明打甩醉駕 車保便可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