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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WFH受傷 勞保包唔包?

香港自2020年初爆發新冠肺炎疫情,此刻仍揮之不去,最近又再發生第四波疫情,限聚令又再收緊。政府准許公務員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 WFH),亦鼓勵私人公司跟隨。事實上,筆者認識的朋友中,有不少都曾試過WFH,有些在疫情高峰期間,連續個多月不用返公司,有些則一星期返兩至三天,更有一些朋友幾乎2020年全年都WFH,有需要才回公司。

補償條例不局限地點

若然在家工作時不幸受傷,究竟算不算是工傷呢?俗稱勞保的僱員補償保險,又能否保障在家工作的打工仔呢?

事實上,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5(1)條,如果在任何工作中,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其僱主應根據此條例支付工傷賠償金。即是工傷不會局限於地點,無論在家中、街上,甚至在海外,只要是按僱主的工作吩咐,僱主便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所以,只要僱主事前同意僱員在家工作,工作期間不幸受傷,便可以向僱主索償。而僱主購買的勞保,如果符合索償條件,保險公司亦會對此作出賠償。不過WFH有不少灰色地帶,容易引起爭議。例如員工究竟是否因工受傷?還是只是一般日常生活意外?如果員工想到咖啡店放鬆心情,並帶同電腦到咖啡店工作,此情況又是否受保?為減少爭議,所以僱主應注意以下事情。

首先,僱主應盡量和僱員協商WFH的工作時間,並用不同方法記錄下來,例如登入電腦系統記錄,或是由員工自行申報。假如受傷是發生在非工作時間,便有機會不獲賠償。

僱主應記錄時間及範圍

另外,僱主應與員工商討在WFH的預訂工作範圍及地點,期間勞資雙方都應有良好的溝通和記錄。可以的話,為員工提供工作場所安全培訓,並制定一套工傷申報的流程。

最後要留意的是,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部分公司就短期的WFH安排,是毋須特別增加在家工作伸延保障,但如果WFH是永久性或代表大部分受保的僱員,則有可能被保險公司視為「重大風險變化」,必須通知保險公司看看是否需要檢視投保條件。

(原文刊登於2021年1月2日 信報<保險解碼>WFH受傷 勞保包唔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