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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CRS下有機會雙重課稅

上期探討了共同滙報標準(Common Report Standard, CRS)下,港人長駐內地工作或退休,如果居留超過183天,有機會就香港的收入及資產繳納內地稅項。而內地「有住所」的常住居民更不論逗留天數,一律徵全球稅。

很多人一聽此政策,第一個反應是,那是否會多重課稅,即是我又要交香港稅?又要交外地稅?這確實是有機會的。

港與多國簽免徵協定

香港是容許雙重國籍的,很多人同時擁有香港身份證及外國護照,為了避免雙重課稅問題,港府與多國簽署了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簽訂國家包括英國、日本、紐西蘭、中國內地、加拿大、泰國及馬來西亞等港人熱門的移民地,在這協議下,香港所繳交的稅款可以在其他國家所徵的稅款中扣減。

由於港府與內地簽署有關協定,所以港人居於內地,是不用擔心雙重課稅問題。惟內地稅率較香港高,如果要繳納內地稅項,在稅務開支上仍會增加。

美實施FATCA難逃稅網

然而,香港與很多國家及地區並沒有簽署協定,包括近年港人熱門移民地之一的台灣,而台灣又是徵全球稅的地區,有機會雙重課稅,尤其是台灣已於去年加入了CRS,可取得其稅務居民在其他國家的金融賬戶資料,將來難以避稅。

另外,美國也有機會雙重課稅,雖然美國沒有加入CRS,但它於2012年實施簡稱為FATCA的「美國外國戶口稅收遵從法」(The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這其實是美國版的CRS,美國與全球多間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郵局、證券經紀商及保險公司等,跟美國稅務局(IRS)簽署協定,這些機構每年都要向美國稅務局申報美國客戶的賬戶資料,所以擁有香港身份證的美國公民,一早已要雙重課稅。

近年有不少內地人把資產轉移至美國,現時內地新稅制下全球徵稅,他們在美國的投資收益,除了要繳交美國的稅項,將來同樣要在中國內地申報,雙重課稅無可避免。此外,有些內地人移民美國,但要留意內地是不容許雙重國籍的,移民必須注銷中國國籍,而注銷戶籍前要清算所有稅款,另一邊廂又要根據FATCA向美國繳稅,對財務安排上或有重大影響。

正因稅務事項複雜,大家若然擁有多重國籍,擁有跨國資產,甚至須長期在外地工作,在財務安排上便要小心處理,最好是諮詢專業的稅務專家或理財顧問。

參考資料

香港與其他國家簽訂的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11/ 11/P201211090481.htm

已簽訂國家一覽

https://www.ird.gov.hk/chi/tax/dta_inc.htm

(原文刊登於2020年3月28日 信報<保險解碼>CRS下有機會雙重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