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專欄
W Channel
Timeline
Contact Wave
<信報>家居保索償六大問

早前超強颱風「山竹」吹襲香港,大量家居出現窗台漏水甚至玻璃爆裂的情況,突顯了購買家居保的重要性。近期我收到不少家居保客戶的查詢,原來他們在索償過程中有不少疑問。以下簡單列出一些較重要的事項,適用於大部分保險公司,希望能幫助大家。

1.何時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

投保人必須在事發後30日內向保險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索償,並須準備好相關文件。

2.要交什麼文件給保險公司?

-填妥的索償表格。

-由大廈管理公司發出的事件報告或信件,確認損失是發生在受保的建築物內及導致損毀的原因。

-遺失或損毀財物的購買收據正本。

-修理估價報告(在作出任何修理前,必須先向保險公司遞交估價報告並獲得核准)。

-損毀物件的彩色照片。

-如損失是由盜竊、爆竊或搶劫所致,必須在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而有關警方調查報告須一併交予保險公司。

3.在提出保險索償後,我能丟棄或維修損毀的物件嗎?

千萬不要。因保險公司有機會進行現場調查,在得到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前,請勿丟棄或維修任何損毀物件,否則有機會導致拒賠。另外,投保人亦有責任保護未受損害的財產,免遭進一步破壞。

4.如果意外涉及第三者法律責任保障,例如窗戶跌到街上並弄毀別人財物或鄰居投訴我的單位滲水,應該怎樣做?

投保人應馬上向大廈管理公司報告事件,並了解窗戶損毀或單位滲水原因。受保人除要遞交上述問題2所列的文件外,還要有涉事第三者的詳細聯絡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和地址,以及對方財物損毀或受傷詳情。如有任何目擊者,也須記下其姓名、電話號碼和地址。

5.如果第三者要求賠償,是否須告知保險公司?

由於保險公司有機會委託公證行調查事件,所以在未得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前,千萬不要向任何第三者認錯、承認責任或以任何方式作出調解,即使第三者發出法庭命令、傳票通信或文件,也不要有所回應,相關文件也要馬上交予保險公司,否則會嚴重影響投保人的索償權利。

6.第三者責任險會否有自負金額?如期間產生法律費用,應由誰支付?

要視乎不同保險公司條款而定,但一般情況下,第三者責任險並沒有自負金額。如索償申請屬受保範圍,保險公司會支付索償人士的法律開支、保險公司抗辯開支及費用。

當大家搞清上述6個疑問,相信在家居保理賠方面應可十分順利。當然,天災人禍可免則免,毋須作出家居保索償便最好不過。

 

(原文刊登於2018年10月22日 信報<保險解碼>家居保索償六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