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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一週>Freelancer自己供強積金 有乜要注意?

在上一代的觀念,大家都希望有份做得長的工作,穩穩定定衣食無憂。但隨著時代轉變,大公司不斷節省資源裁減人手,變相不少工作都要外判,對自由工作(Freelance)的模式需求愈來愈多。另一邊廂,不少年青人不愛被束縛,喜歡閒時去個長途旅行,故Freelance潮流愈來愈盛行。

青協青年創研庫按政府統計處數字推斷,2016年全港有約52.3萬名彈性工作者,當中有13.3萬人是青年。

其實Freelancer也是自僱人士,所以在法例上,亦需要報稅及供強積金。做僱員,所有強積金事宜都有公司搞,事事無需粗心,但自僱人士則必需親力親為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當中究竟有什麼要注意?今次和大家談談。

首先,自僱人士要自行選擇一個強積金服務計劃,坊間有不同供應商及計劃,大家可以比較基金表現及收費後,然後選定參加那一個。

在登記計劃或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前30天,自僱人士可以選擇按年供款或按月供款,選擇年供的話,每年供一次,手續會較簡單,但如選擇月供的話,會將一年繳交的強積金,平均攤分12個月計算,例如一年供12000元,就會每月供1000元,不能說今個月供多些,下個月供少一些。此舉是堵塞有些人,突然一年出一大筆糧給自己,然後該月只交1500元的供款上限的漏洞。

至於供款要供多少,自僱人士僅需供入息的5%,不用像一般公司,僱主及僱員要各供5%。最好當然是根據稅單的入息供款。但若然未有稅單,則可根據兩種情況繳交,一是繳交最低供款,即個人免稅額的上限,即13.2萬元的5%;另一個選擇是交最高供款,現時強積金入息上限是36萬元,5%即是一年繳交18000元。但如果你的入息低於每月7100元或每年85200元,則無需繳交強積金,當然,你亦有權選擇供多於一些,這會視為自願性供款,如果閣下資金沒有其他投資出路,自願性強積金供款也可以是其中一個考慮的投資渠道。

最後要說的是,強積金供款是法例規定的,自僱人士如果沒有參加計劃,或是虛報資料令供款減少,都屬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初犯者最高可以罰款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若然重犯,罰則會加至10萬元及監禁一年,而積金局亦會額外徵收罰款。

雖說有些行業例如補習老師、的士司機等,由於沒有商業登記,而收入都是現金交收,積金局較難追查,惟世事難料,供強積金都是每月一千幾百之事,如果被揭發有所隱瞞而要罰款及坐監,會因小失大,所以奉勸所有自僱人士,都是自律上報強積金供款為上。

 

編按:周榮佳(Wave)從事保險業20年,擁有CFP認可財務策劃師等13個專業資格。現職某大保險公司區域總監,團隊人數近200人,除獲GAMA頒發最高管理成就獎和LUA頒發傑出人壽保險經理獎外,在2016年其團隊更破紀錄達成100% MDRT會員資格,在業界享負盛名。無論在理財、管理、銷售均擁有豐富經驗。

 

(原文刊登於2017年11月16日<經濟一週專欄>Freelancer自己供強積金 有乜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