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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慳NCB不通報意外 隨時得不償失

在汽車保險中會有俗稱NCB(No Claims Bonus)的無索償折扣,即是大家在指定期限內沒有做過任何索償,續保時保險公司便會給予保費折扣,有些折扣高達60%,此折扣無論是第三保或全保都適用。

撞車黨騙財須提防

有些車主在發生一些小型交通意外,會私下與對方和解了事,但卻沒有向保險公司申報事件,一來可能以為小意外,沒有牽涉警方,以為不用申報,二來申報後有可能影響NCB,反正金額小,故不準備向保險公司索償,為免麻煩就不申報了。然而,此舉若遇上專門靠撞車「搵食」的撞車黨,隨時得不償失。

撞車黨的手法,一般是製造輕微交通意外,然後即場與車主和解,但原來他們真正目的是利用意外後三年的追溯期,在第三年最後一天入稟法院追討意外責任,稱當時因意外受傷,藉此索償大筆金額。不過,大部分車主根本不會記得三年前的意外細節,而對方有心裝無心,拿出大疊醫療單據做證明,所以很多時車主會被判敗訴,賠償金額可逾百萬元。有些「撞車黨」會挑選醉駕司機入手,因為涉事車主往往會心虛主動和解,渾然不知跌入了騙徒陷阱。

很多人以為只要白紙黑字寫下和解協議,記錄和解條件及寫下對方不作任何民事追究,便以為無後顧之憂,但有律師指出,和解是不會影響受害人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的權利,尤其是涉及其他人、動物的傷害或公共物件的破壞等涉及刑事責任,絕不能透過和解了事。

和解未能免除刑責

所以當事人在簽交通意外和解協議後反口追討索償,車主仍有機會要對簿公堂。一旦敗訴必須作賠償,而你又沒有向保險公司申報交通意外,那麼保險公司是有權拒賠,車主最後仍要負上賠償責任。試想想,NCB可能只慳一萬幾千元保費,但車禍賠償金額絕對遠超NCB折扣優惠,而且一些輕微的交通意外,即使通報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未必會扣車主的NCB,無論怎樣看,不向保險公司申報意外,也非一個明智決定。

發生交通意外後正確做法是,先要拍照及記錄案發相關資料,包括肇事地點及時間、涉事車輛車牌、財物損毀或人的受傷情況、涉事者聯絡資料,有目擊第三者最好也一併取得聯絡資料。

留意正確處理程序

如果交通意外涉及人命傷亡,或公共財產或物件毀壞,必須要在24小時內報警,好讓這宗意外記錄在案。然後將上述的資料及報案紙,盡快通報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去作出賠償決定。假如私下答應和解,隨時有機會影響保險公司的賠償安排。但有一點要留意,如果車主在意外中觸犯法例,例如醉駕,此情況保險公司一律不賠。所以,大家駕駛時,安全為上,千萬別醉駕。

(原文刊登於2020年10月17日 信報<保險解碼>慳NCB不通報意外 隨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