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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代持資產利與弊

上星期跟大家探討了破產令下達後,破產呈請前5年的資產轉移,都有機會被債權人追溯,所以保護資產要愈早做愈好,其中有4個方法最常見,分別是代持、人壽保險、信託及公司保護傘。今次筆者先探討代持的利與弊。

所謂代持,就是把自己的資產登記在他人名下,惟操控權仍在自己手上,有關資產收益亦歸自己所有,而非代持人。常見代持的資產是物業、公司股份,甚至是銀行存款等等。

雖然不可能有官方統計,但事實上代持十分普遍,尤其是自從香港政府實施樓市「辣招」,非首置人士買樓不但難申請高成數按揭,而且要付15%的印花稅,令買樓成本大增,於是有些人會把買入物業登記在沒有物業的親人名下,藉此慳回一大筆印花稅,亦可獲較高成數按揭,這正是典型的代持行為。

注意誠信風險

代持的好處是簡單,成本低,只要找一個可信任的人並轉移資產便可,並協議有關資產的擁有權、使用權、收益及支出處理、稅務等事宜,過程不一定要牽涉律師或其他機構。惟最大風險是,假如代持人有私吞資產的壞心腸,或是不幸過世,資產便有機會被代持人或其親屬瓜分,因為很多情況下代持都是口頭協議,未必有文書證明,假如他日要對簿公堂,便難以證明資產屬自己所有。

事實上,2018年曾發生過一宗法庭案件,一名吳姓老翁聲稱因為想為新購入物業安排長年期按揭,於是用兩名兒子名義登記買樓,原本老翁視這物業為「養老屋」,惟物業其後大幅升值,老翁聲稱兩名兒子私自賣出物業後再瓜分利潤,並更換門鎖不讓他入屋。老翁其後入稟法庭要取回業權,由於並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說辭,所以最後法庭判老翁敗訴。

有機會觸犯法例

可能大家會說,若然老翁有擬定代持協議,並找律師做見證,便可以減低風險。然而,若然老翁欠債時,被債權人發現有代持協議,便可入稟法庭追討資產,所以保密性與安全性很難兩者兼得。

代持亦有違法風險,《印花稅條例》第11條清楚列明,買賣物業的文件需清楚列明影響印花稅的事實及情況,包括物業代持,如不披露便有機會違法。

此外,在申請按揭貸款時,亦會與一些私營機構或政府機構,如銀行或按揭證券公司簽署文件,當中的聲明和條款中都可能包含標明物業由自己而非代其他人持有的聲明,所以物業代持亦有機會干犯作出虛假陳述罪行。另一例子是,超過10%的上市公司股份代持,也必須披露,否則會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5部的權益披露。

由此可見,代持風險不小,為慳稅或取得按揭而干犯法例,是否值得?其實保障資產還有其他可行方法,下次再介紹。

(原文刊登於2022年12月17日 信報<保險解碼>代持資產利與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