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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從BNO看移民提取強積金必備文件

英國BNO Visa於今年1月開始接受申請,有些香港人希望透過「5+1」程序申請移民英國。最近有些個案以BNO作為永久離港的證明文件,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積金局隨即發表聲明,表明BNO不獲香港政府承認為旅遊證件,BNO護照及相關簽證亦不能用作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

積金局的聲明又在香港掀起一番討論,更有陰謀論指出,政府不想香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令資金流出香港,所以加設重重關卡阻攔。

要知道積金局過去一直有完善提取制度,目的為防止有人濫用程序提早領取強積金。事實上,在強積金剛成立不久,提早領取強積金是十分簡單的事,只須填一份領取表格,去民政事務署宣誓說永久離港便可以,而證明簡單到只需要一張回鄉證便可。現在回想起來也覺得兒戲,因為筆者和很多香港人一樣,也有回鄉證,但一直居住在香港,從沒有移民的打算。

積金局要求繁多 杜絕詐騙

但有不法分子卻以此欺騙市民金錢,最經典的例子是,有騙徒稱可以幫市民提早領取強積金,成功的話,要在領取的強積金中抽取佣金,但實際就是教唆他人發假誓,慫恿市民以回鄉證訛稱移居內地,然後返大陸玩一段時間後回港。有些年紀較大的人士不懂得領取強積金手續,便將辛辛苦苦的血汗錢分給了騙徒,還要白白負上發假誓的罪名。

為杜絕這等事件,積金局早前已完善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機制,移居內地除回鄉證外,還需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租住當地房屋合約、委聘書等文件。同樣地,積金局也要求受託人在處理移居往其他地方的永久離港申請時,必須審視申索人提出的所有證據和資料,包括由目的地有關部門簽發的居留許可證、於當地租置物業的證明、公用事業賬戶資料(如水費、電費賬單)、當地銀行戶口資料、僱主聘用合約或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離港清稅文件等。

由此可見,要證明移民永久離港,不再是單單一個護照或簽證便可,現在港府已表明不承認BNO,積金局跟隨政府不承認BNO作為提取強積金的有效證明文件,做法合理。

僅一次提早領款機會

就算可以提取,大家都要深思,移民是否一定要立刻提取強積金呢?因為我認識的朋友中,都有一些曾經辦理移民,可是到外地後幾個月,發現當地生活並非想像般如意,工作機會亦不及香港多,最後選擇回流香港。要知道強積金每人一生只有一次可以提早領取的機會,回流香港重新工作,又要再供強積金。如果日後真的又決定移民,屆時卻不能再提取強積金,那時豈非對自己更不利?

另外,現在投資市場十分暢旺,過去一年,不少強積金回報都極為豐厚,反而銀行存款利息接近零,如果你花如此多工夫提取了強積金,但又沒有其他穩健的投資渠道,便會白白失去資金增值的機會。

自強積金成立至今,我的客戶中僅得一個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可以看到講移民的多,真正行動的少。希望大家想想是否適合移民,以及有否需要提取強積金,別做羊群中的一員。

(原文刊登於2021年3月20日 信報<保險解碼>從BNO看移民提取強積金必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