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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人不來港也可投保?

過去數年,很多內地人愛來香港買保險,一來香港保單多以美元計價,可分散滙兌風險;二來保障遍及全球,做到全面保障;三來不少香港保險公司是歷史悠久的國際知名企業,予人信心保證。

隨着內地加大外滙管制,資金來香港投資困難,再加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內地人要來香港也不容易。要知道所有香港保單必須在香港境內銷售及簽署,否則便屬違規。在人與資金都來不到香港下,一些主攻內地市場的香港保險公司和中介,業務受到重創。

透過信託公司代辦

然而,內地人對香港保險的需求實在太大,有些保險中介人鋌而走險,想出了繞過上述政策限制的方法,就是透過信託來港買保險。因為成立信託可在全球任何地方,不一定要在香港。那些保險中介人會叫客戶注資入信託公司,而信託公司會以保單申請人身份在香港代為投保,當保單生效後,便取消信託,將保單轉為客戶的個人保單,如此客戶毋須來港,也可完成投保程序。

其實上述行為有可能涉及跨境銷售、違反保監局的指引,無論對客戶或保險中介人都有風險。對客戶而言,親身來港投保好處是可以讓理財顧問為客戶做詳盡的理財分析,從而為客戶選擇最適合的保險產品,而客戶的資料會直接遞交到香港的保險公司,私隱保障度高。

惟透過上述所謂的「信託投保」,一來這類信託的設立僅是為內地客戶銷售保單,而非傳統家族信託的理財和傳承目的,海外和香港的監管機構便會對有關交易抱有懷疑態度,此舉亦涉跨境銷售;二來投保人在銷售過程中沒有與保險中介人有充分溝通,資料亦是經第三方轉手到保險公司,投保人在保障配置及私隱上都未必可得到充分保護。

中介人或違反守則

而作為保險中介人,因無法親身在香港接觸內地投保客戶,難以知道其投保目的,以及無法得到準確的健康資料。而信託公司可靠性也是風險之一,如果貪一時方便,接受這些「信託公司」投保,令自己違反了《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隨時得不償失。

事實上,透過這類「信託投保」,費用也不便宜,再加上有機會觸犯法例,絕不值得以身試法。其實疫症總有過去時,當社會運作回復正常,內地人又可來港投保。

何況現時中央政府積極發展大灣區,未來香港保險公司亦有機會可以在大灣區指定地方做銷售或繳交保費,所以大家毋須急於一時,以這種另類方法來投保。

(原文刊登於2020年9月12日 信報<保險解碼>《人不來港也可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