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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一週> 財富傳承三寶

近期關於已逝世11年的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先生(林伯)的遺產案又有新進展,林伯的三太顧瑞英與女兒,質疑林伯的遺囑是受不當影響下所訂立,因此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林伯的二太余寶珠及兒子林建岳披露林伯逝世前的醫療紀錄和計劃分配遺產的文件,或以宣誓方式確認他們沒有這些文件。不過,林建岳一方卻表明擔心他們母子日後會被指發假誓,拒絶宣誓。

香港富豪聚集,歷來都發生不少爭產案,這些案件錯綜複雜,審理過程長達十幾二十年,家族因爭產而四分五裂更是見得多。

單是林伯案,已証明一紙遺囑並不足以保證遺產按先人意願分配傳承,因此遺產規劃亦成為了理財規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做好遺產規劃,以下這些工具必不可少,藉今次向大家介紹。

第一樣是所謂「平安紙」,即遺囑,遺囑的特點是費用平,手續簡單,而且方便修改。但極容易引起爭議,很多爭產案就是因為遺囑裏用字模棱兩可,又或者是家族其他成員對遺囑真假產生質疑所導致。

專人打理家族信託

對於身家豐厚的家族來說,遺囑可能未必能完全滿足其財富傳承的需要,因此,就產生了「家族信託」。

相信很多讀者未必熟悉信託的概念。信託的法律定義是由一位財產擁有人(成立人Settlor)將財產的擁有權轉讓予其信任的人(受託人Trustee)看管,而受託人按照成立人的意願替指定人士(受益人Beneficiaries )管理該等資產(信託資產Trust Assets)及將來交予受益人。

信託具有高度的保密性以及靈活性,分配同時可以保障資產安全,最大程度上減少爭產情況的出現,而且有專業人士打理,保證遺產得到適當管理和增值,防止繼承人揮霍無度,讓「富不過三代」實現。

但信託也有缺點,除每年都需要繳付高額的信託管理費用外,還需要成立人放棄一些業權及相關利益。此外,不動產、股票等資產加入信託時,需要繳納大筆印花稅。若財產不多而做信託,相信手續費也很快花光遺產。

壽險索賠手續簡單方便

第三種工具就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除了是自己和家人的防護網外,更是一種非常好的遺產增值和傳承的工具。當受保人離世,受益人很快便得到一筆大額的緊急現金(身故賠償)。

人壽保險對比信託的優勢在於保費保額槓桿大,部分人壽保險生前還可把保費投資增值。受保人不需放棄持有的物業,股票等的所有權,繼續操控於自己手中,還可以省卻轉名印花稅。而且受益人繼承的手續簡便,只需向保險公司索賠即可,無需經過遺產承辦手續,兼且後人爭駁機會低。

但人壽保險是一次性賠償,無法像信託一樣在身後控制繼承人對於遺產的使用,如果繼承人不識節制,胡亂投資,可能會好快將錢揮霍一空。

其實以上三種工具各有優劣,只要適當配搭,提早進行遺產規劃,必可把身前努力一世的果實穩妥地交到後人手中,並且避免爭產矛盾,確保家族和諧完整。

(原文刊登於2016年3月25日經濟一週專欄財富傳承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