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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漏電的家居保賠償須知

漏電是家居最常發生的意外之一,今年9月,北角曾發生一宗三級火警,消防員撲救接近3小時,火警才大致熄滅。整幢大廈有60名住客要疏散,兩名長者受傷需送院治理,其中一人更陷入昏迷。經調查後,懷疑火警是由單位電力問題引致。

火險只包樓宇結構損毀

由此可見,漏電意外可大可小,輕則導致家中電箱跳掣,重則可釀成火災,禍及鄰居。財物損失事小,若有人命傷亡則事大。

事實上,現時的家居保亦有保障因漏電造成的火災意外損失,但大家必須要知悉所買的是哪一類保險。大家買樓做按揭時,銀行一般會強制買「火險」,正確一點應該是樓宇結構保險,旦凡樓宇結構損毀,包括牆身、地板、天花、門窗等在清水樓中可看到的物件,都會在保障範圍之內。

要留意的是,從前火險真的只是賠償由火災引起的損失,但近年部分保險公司已把保障伸延至水浸、颱風、爆炸等意外,所以大家必須留意清楚條款,詳情可向保險代理查詢。

另外,銀行買的火險,保額一般是上會費用。即例如你的單位買入價是500萬元,向銀行貸款400萬元,那麼保障額便是400萬元。如果業主毋須做按揭,火險保障額便可用重建價計算。由於重建費用因樓而異,公屋、居屋、豪宅的用料都不一樣,所以費用多少要由保險公司獨立報價。

至於樓宇結構以外的損失,即傢俬、個人財物及家居裝修,火險則不會保,故業主在購買火險後,一般都會再買有財物保障的家居綜合保險。若因漏電發生火災,被火燒、煙熏及高溫導致的財物損毀,包括傢俬、個人物品甚至室內裝修都可獲賠償。而消防員因為救火要破門窗進入住宅,或是因為消防喉射水導致的設施損毀亦在受保範圍內。

勿向第三者承認責任

有些計劃會有額外保障,包括救火後清理泥頭碎礫費用,以及事後的臨時居所開支,即單位在維修期間要遷至酒店居住,酒店費及膳食費都可向保險公司索償。

最重要的是,家居保一般有第三者法律責任保險,即例如你的單位失火,火勢蔓延至鄰居單位造成他人財物損失,或是消防灌救時造成升降機等大廈設施受損,這類賠償動輒數十萬甚至逾百萬元,若然沒有第三保保障,起火單位業主便會損失慘重。

若單位真的不幸發生火災,便應跟足以下步驟,才能順利向保險公司索償。首先要立即報警,並索取調查報告,同時要尋求物業管理處協助,要求發出事件的報告或信件,確認損失是發生在受保的建築物內及導致損毀的原因。在安全的情況下,將現場的損失拍攝記錄下來。最後是盡快向保險公司報告事故,一般要在30天內遞交索償表格。謹記千萬不要向第三者承認法律責任,而在保險公司書面同意前,切勿丟棄或維修任何損毀物件。

當然,大家最好是防患於未然,做好安全措施,包括為電器設備安裝漏電開關、浴室內少裝電器、定時清除電器設備表面的油污灰塵等,把家居漏電機會減至最低,平平安安方為上策。

(原文刊登於2019年12月14日 信報<保險解碼>漏電的家居保賠償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