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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 「暴動」定性影響保險賠償

本港近日因《逃犯條例》修訂,引起連串大型示威活動。其中6月12日,從新聞中看到警察和示威者均有人受傷,血流披面。

另外7月1日亦有示威者衝擊及佔領立法會,有部分議員勸阻時亦告受傷。

在6.12示威活動中,其中一個極大爭議地方,是政府將之定性為「暴動」。很多市民對「暴動」這字眼大為激動,最後政府及警方均澄清從未為當日示威定性,而暴動亦只限於五人,而7月1日事件政府亦暫未有將其定性為暴動。

本文章並不會從政治上去評論事件,只從保險業角度,去解釋「暴動」定性對保險賠償的影響性。

涉牴觸法律或不獲賠

現時的住院保單,基本上都不會承保涉及暴動、民事騷亂、罷工及恐怖活動,以及牴觸法律或拒捕的行為,換言之,如果你因為上述事件不幸受傷入院,無論是主動參與或是無辜受牽連,保險公司都不會就此賠償。

如果買的是意外保險,則要視乎條款,有些保、有些不保,有些則要加保費才會保。大家可以留意保單上有沒有附帶RCC(Riot and Civil Commotion)條款,如果有,只要你不是蓄意犯法或被捕,那意外保險很大機會可獲賠償,然而附加此條款,保費一般會較貴。

不過如果是警察的話,在執勤期間因暴動意外受傷,則普通的意外保險都不會獲賠償,必須要額外加保費才可承保。至於人壽保單,無論你是什麼人,都不受上述限制,即是不幸在暴動中去世,保險公司亦會作出賠償。

定義基於法庭判決

正因為保險對「暴動」賠償甚為嚴格,一旦示威定性為「暴動」,很多住院及意外保單都未必可獲賠償。但保險公司會根據什麼來定義「暴動」呢?像6.12事件中,港府官員說沒有為示威定性,但警方說有五個人暴動,又是否屬於暴動呢?

其實保險公司最後是基於法庭的判決,若然只有警方或政府單方面說是暴動,在保險公司方面也未必會視之為暴動。

但要留意一點,不同年代的保單,條款都會略有不同,一些年代久遠的醫療保單,上述的理賠細節未必適用,所以賠償細節還是諮詢保險代理為上。

除此之外,在7月1日佔領立法會事件中,立法會大樓遭嚴重破壞,要暫停運作。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透露,政府有為大樓內設施購財產保險,保額高達1億元,而保險公司初步估算維修費用涉及6000萬至7000萬元。據報道指出,立法會購買的屬全險,即使遭受惡意破壞都可以賠,但就不包括涉及暴動及恐怖襲擊等事件。所以,法庭如何定性7月1日事件性質,也會直接影響維修費是由保險公司還是由政府支出。

(原文刊登於2019年7月13日 信報<保險解碼>「暴動」定性影響保險賠償》)